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美林)
各位董事:
本人周美林,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6 次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 3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6 次审
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除对独董薪酬回避表决外其余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的独立
董事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拟定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审核激励对象的资格、授予数量及考核条件,确保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战略。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召集人,召集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
告、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审阅,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主动了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核查。
4、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的情
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本人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运用专业所长,主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通过定期召开电话会议、邮件沟通等方式,持续保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的有效联络,动态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重点审视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财务内控的有效性及财务风险管控的完备性,确保公司在财务运作与信息披露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是涉及财务数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分析等,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存在疑问的财务数据,及时向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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