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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49:04 股吧网页版
中旗股份: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运营效率与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为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与有效性开展了全面的自我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规定,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监督董事会建立并实施的内部控制。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深化完善和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将深入健全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促进公司治理的不断发展。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贯彻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涵盖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对外担保、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人事与薪酬等主要业务和流程,重点关注风险等级较高的关键控制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2025 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四、内部控制情况综述

(一)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为主体,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能的治理架构,设置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内审部、人事行政部、企业发展部、制造中心、财务部、研发部、登记部、项目部、市场部、采购部、证券事务部等 11 个职能部门的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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