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会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子公司管理。
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 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及
副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会议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和评价等方法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和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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