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向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向武: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怡天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怡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间出席
任职期间应参 现场出席会议 以通讯方式参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12 12 5 7 0 0 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审计沟通会 2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工作等事项进行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就董监高薪酬、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议案,本人积极出席会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在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多次参加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经营层有关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听取管理层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此外,不定期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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