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 2026 年
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选举华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华刚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
附件:华刚先生简历
华刚先生,1970 年 11 月 1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于 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无锡县柴油机厂工作,于 1998 年 1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日本爱知县 KIRA 公司 CNC 机床研修生,于 1999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无锡县柴油机厂,于 2001 年 1 月起在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设备设施总监、安环部部长;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监事。
华刚先生通过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1.3438 万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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