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下午 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余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7人(代表230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03,776,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9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886,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5%。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7名股
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9,889,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2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886,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5人,出席5人(曹余华、曹逸、郭俊新、纪志成、汪群峰);
(2)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726,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
反对 3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16,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6,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45%;反对 3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弃权 16,8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727,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
反对 3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15,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7,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2%;反对 3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弃权 15,8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725,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
反对 3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17,913股(其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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