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邵芳贤女士,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
曾任陕西省水电工程局石头河工地修配厂工人,咸阳绒布印染厂计划统计员,咸阳绒布印染厂财务部科员、副科长,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陕西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部门经理,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分所副所长,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专业标准部部长、质量控制部副部长、内核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分所副所长、所长、总所内核委员会委员,西安众诺以诚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该公司未经营,现已注销),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陕西维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大地测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议
6 6 0 0 0 否 3 3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议议案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②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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