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5-03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459号A座,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跨境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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