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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英飞特: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5-04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
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3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林镜、应林光、竺素娥、孙笑侠、张军
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具体工作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改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将相应废止。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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