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
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 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 年毕马威华振审计的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共有 59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毕马威华振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有关信息后,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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