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笑侠)
本人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笑侠,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杭州大学法律系教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2010年10月至2024年10月任复旦大学教授。目前担任浙江大学敦和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9 0 9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内审工作汇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公司202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对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中心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中心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公司股东会与投资者建立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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