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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16:53:00 股吧网页版
赛托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亲自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米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9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具体逐项表决情况: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价格区间: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98元/股(含),该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数量及占比: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82,439 股至 1,364,87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97%至
0.7195%。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 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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