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启明,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药室主任、药检处处长等职务。第八至第十二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理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二届理化专业委员会第二专委会主任委员。《药物分析杂志》《中国药事》《中国药品标准杂志》和《中国医药工业杂志》等多家专业杂志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3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表决前所需的背景情况和相关资料,认真审议会议议题,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与重要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对公司总经理人选的资格审查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审慎、独立原则,综合考量拟任人员的专业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与职业操守,确保提名程序规范、人选资质合规,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始终立足自身专业优势,紧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实际,聚焦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与重大投资决策,积极发挥 专业参谋作用,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战略布局科学落地。报告期内,本人无任何会议缺席情况,共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在战略规划研讨与投资决策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以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导向,深入研判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规律及市场竞争态势,严谨分析各项决策的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全力确保公司每一项战略决策具备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持续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恪守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履行监督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无缺席情况。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管理等相关事项,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发表审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履职,同时积极配合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全程跟踪审计进程、核实审计结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合规,防范财务风险与内控漏洞。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各项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深入研讨。经全面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程序规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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