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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1 16:47:05 股吧网页版
奥联电子:关于补选董事及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董事长
陈光水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薛娟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其他情况说明:

薛娟华女士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405 号)和 2024 年 4月 8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第(一)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现说明如下:

薛娟华女士自 2011 年入职公司,长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尽责、专业,熟悉公司运营情况,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业务知识,对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满 36 个月,但其任职不影响公司日后的规范运作,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情况

因工作调整,薛娟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调整后薛娟华女士仍
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尹孝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薛娟华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薛娟华女士在此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
附件 1:薛娟华简历

薛娟华,女,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2011 年 2 月入职奥联电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成本主管、财务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薛娟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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