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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51:28 股吧网页版
奥联电子: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海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海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海鹏,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在福建闽天律师事
务所工作,历任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人;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
在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执业,系合伙人、副主任;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执业,系合伙人。现任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已亲自参加,没有
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
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对《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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