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欧阳本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 11 月 12 日,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欧阳本祺,男,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担任东南大学法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已
亲自参加,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集和主持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主要审议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出席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主要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进展,全力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日常交流的契机,深
入了解和有效监督公司运营状况。同时,始终保持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动态的高度关注,评估其对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并积极主动地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12 月 31 日本人任职期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长累计为 1 日,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此前公告,核查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流程及相关文件,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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