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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0:48:06 股吧网页版
奥联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雪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雪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蔡雪辉,男,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审计学院财务管理科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社会审计学院党委书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处长(主任)。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兼任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已亲自参加,没有缺
席和委托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 11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
审议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聘任财务总监、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查阅候选人简历,对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主要审议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对《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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