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虹科技”),资助方式为公司向辉虹科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现金借款,辉虹科技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公司按年利率 3.0%收取利息,借款期限自每笔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彩新材”)系公司持股比例51.1%的控股子公司,辉虹科技系美彩新材的全资子公司。美彩新材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向辉虹科技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公司控股孙公司辉虹科技的日常经营发展和项目工程建设,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辉虹科技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现金借款,辉虹科技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公司按年利率 3.0%收取利息,借款期限自每笔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不超过 24个月。本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两年。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辉虹科技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于2025年6月18日签署了《最高额借款合同》。
2、与被资助对象关系说明
美彩新材系公司持股比例 51.1%的控股子公司,辉虹科技系美彩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美彩新材间接持有辉虹科技 51.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美彩新材其他股东情况:持有美彩新材 1.782%股权的股东黄伟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其通过美彩新材间接持有辉虹科技
1.78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辉虹科技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综合考虑公司对辉虹科技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未要求美彩新材其他股东对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辉虹科技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3、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介绍
1、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081134384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鹰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奥虹街 6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染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美彩新材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辉虹科技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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