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进行了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9 日,不少于 10 天。
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拟激励对象包含 1 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名员工是公司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本次对该名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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