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熙菱信息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3.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47.1030 万股的 2.3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47.1030万股的 1.8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88.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47.1030 万股的 0.46%,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剩余标的股票数量为161.35 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443.75 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605.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47.1030 万股的 3.16%。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7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熙菱信息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63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40%、40%、2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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