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6-00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的《一致
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到期后终止。
2、《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二位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相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3、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控权将由夏刚、晏志清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再续签〈一
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双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到期
后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
系到期解除后,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原两名一致行动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分
别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和 2023 年 1 月 12 日续签,约定在江龙船艇重大事项上求
同存异,顾及大局和整体利益,在江龙船艇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一致行动。《一
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止。
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时均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内容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再续签〈一致
行动协议〉的告知函》,双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到期后
不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到期后终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再续签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核查,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承诺,依照各自意愿、独立享有和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义务与相关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后一致行动人权益及职位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夏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5492%的股份;晏志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8438%的股份,龚重英为晏志清之弟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 2.9886%股份;晏晓煌为晏志清之弟直接持有公司 0.5825%股份,合计持股公司 15.4149%;各方合计控制公司 38.9641%的股份。夏刚先生为公司董事,晏志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晏晓煌先生、龚重英女士均未在公司任职。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为公司共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一致行动关系下各方持股具体情况: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8,937,745 23.5492
夏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34,436 5.88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703,309 17.6619
晏志清 合计持有股份 44,730,388 11.84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82,598 2.96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547,79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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