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6-01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者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与中长期激励。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或新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发放;
3、公司以绩效评价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相关税费后予以发放。
5.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仍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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