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敖静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敖静涛,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1年9月任南昌财税职校教师;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分所所长;1998年1月至2001年2月任珠海市审计局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1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珠海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2004年1月至今任珠海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8月至今任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15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担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情况
是 否 连
召开董事 召开股 出席股
续 两 次
会会议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东会次 东会次
缺席次数 未 亲 自
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参 加 会
议
5 5 0 0 否 2 2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3、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委员会的会议。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建议,积极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4、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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