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考核期间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对应考核期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
间 核期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核期间的净利润增长率(B)
期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目标值(Bn) 触发值(Bm)
第一个
解除限售 2026年 30% 15% 60% 40%
期
第二个 2026-2027年
解除限售 两年累计值 180% 145% 260% 220%
期
第三个 2026-2028年
解除限售 三年累计值 360% 305% 480% 420%
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说明
例
A≥An X1=100%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时,
X1为100%
公司营业收 X1=[(A-Am)/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1为
入增长率 Am≤A<An(An-Am)]*20%+80%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时,超
(A) 过部分按比例解除限售
A<Am X1=0%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时,X1为
0
B≥Bn X2=100% 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时,X2
公司净利润 为100%
增长率(B) X2=[(B-Bm) 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2为
Bm≤B<Bn /( Bn-Bm) ]*20%+80%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时,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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