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的相关规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范围和名单,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3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6.42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1.9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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