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0:51:03 股吧网页版
移为通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 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 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 制定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任职岗位,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上市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税前 10.00 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专项奖金按照公司专项奖金的相关制度执行。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其兼任职务对应的薪酬统一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合并计算。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
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