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围绕财务报告审核、内部控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雷良海、独立董事王欣、董事邓子豪(Tang, Tsz Ho Michael)三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雷良海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委员会总数的 2/3,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情况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收入的真实性、截止的准确性、存货真实性、计价准确性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议财务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的波动、成本控制及汇率情况等,未发现重大异常。
2、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及选聘建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及推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审部门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工作报告,重点关注货币资金、对外担保、理财投资、存货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整体有效。
5、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部分职权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部分职权,具体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以专业化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司监督效能。
6、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2025 年度,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展,涵盖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地点变更、部分用途变更,以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前述事项均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在审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议案中切实发挥专业作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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