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变更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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