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3.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922.60 万份股票期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101.40 万份股票期
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6 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5 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安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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