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结合上市公司 2024年度报告,出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4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4
(二)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4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4
二、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4
三、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4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4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7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
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17
(一)业务经营情况......17
(二)主要财务情况......18
(三)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18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18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18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19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凯易佰科技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4 年度持
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西部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凯易佰
标的公司、通拓科技 指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华鼎股份持有的通拓科技 100%股权
交易对方、华鼎股份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易佰网络 指 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通拓 指 TOMTOP TECHNOLOGY LIMITED,通拓
科技有限公司,通拓科技子公司
上市公司通过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的方式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购买其持有的通拓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行
为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义乌华鼎
股权收购协议 指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通拓科技有
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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