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104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7.35 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3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729,10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4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7.35 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864,55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7)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无法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7.3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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