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12月17日电,朗进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其中,2024年2月至6月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公司未及时披露且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万元;对邱若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李敬恩给予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对王绅宇、王智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