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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07:43 股吧网页版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琪)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本人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朗进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下属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琪,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广州市司法学校教师;1994年6月至1997年12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科员;1997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12月至今,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发表意见。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报告期内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5 5 0 0

股东会 3 3 0 0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积极履行职责,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确保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提名过程合法有效。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认真听取公司年度内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与利润分配等,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核心内容,助力公司合规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会并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决策合规、公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部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协作。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对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内审部强化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力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
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外,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项目推进及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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