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田雪峰女士、王琪先生、高科先生共同提交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内容
本人田雪峰、王琪、高科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收到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治理层沟通的函,并于当日下午 4:00 参加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集的独立董事沟通会,从而获取了相关事项的最新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在 2025 年度报告期及期后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质押担保行为以及未恰当、及时披露前述行为的问题,这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时任独立董事崔言民、王琪、高科参加了公司第六届第
八次董事会获悉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后,一同向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事宜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占用发生的原因以及后续整改措
施给予书面回复。2025 年 4 月 22 日当日,收到了公司的书面回执。2025 年 8
月 22 日,时任独立董事崔言民、王琪、高科收悉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及文件,通过会议文件《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了解到公司在 2025 年上半年度存在新增资金占用情况后,即刻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新增资金占用事宜的函》,要求公司就新增资金占用事宜作出合理解释,说明在证监局已展开调查的情况下,仍出现此类违规行为的原因,以及公司内部
相关的控制制度为何未能有效防范该情况的发生。2025 年 8 月 23 日,独立董事
收到了公司的书面回执。时任独立董事崔言民、王琪、高科曾多次通过现场、电话、视频方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多次了解并核实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情况下仍出现此类违规行为,公司不仅未能积极整改已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反而又出现占用、违规担保情况,这无疑是对监管规定的漠视,也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现任田雪峰、王琪、高科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履职、严格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再次提出以下督促意见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与改善内控制度:在过往履职期间,我们独立董事多次通过现场、电话、视频方式敦促管理层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在此,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我们建议公司聘请专家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积极整改,特别是加强资金审批以及对外担保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以依法合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纠正并避免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在上述方面的整改进度,并计划在发函后不定期到公司经营场所督促和检查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纠正并避免违规担保行为,消除不利影响。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在上述方面的整改进度,并计划在发函后不定期到公司经营场所督促和检查
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独立董事田雪峰、王琪、高科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到位;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质押担保行为的违规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公司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整改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把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二、相关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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