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8:37:22 股吧网页版
欧普康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6-00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悦群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做《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唐民松先生、许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息(含税):1.32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