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7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12个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 股的 1.76% ,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6.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8,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3,69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4元(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2024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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