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各位董事:
本人侯为满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出席四次董事会、三次股东会、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上会议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经深入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审慎分析独立思考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及其他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发展状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及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慎分析共同探讨,发表独立意见并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2 月 24 日,本人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研发生产基地的议案》,本人经深入调研,独立分析,并在会议上针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原因背景、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等方面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审慎分析,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慎分析,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2025 年 5 月 23 日,本人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上针对公司换届选举、董事会席位设置、新一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方面与其他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同意该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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