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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59:34 股吧网页版
利安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6-01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6 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和内容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6,562,471.8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457,973.96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45,797.40 元,减去 2025 年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84,959,276.79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84,713,934.62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 2,810,870,077.4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遵循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328,85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3,328,850.15 元(含税),全部为年度分
红,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81%。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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