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27 日,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12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大华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纪律处分 4 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5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祝冬梅,202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 年 12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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