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696.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14,772.88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1,068,562.03 元,以前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7,359,259.0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709,303.00 元。本年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6,803,510.89 元(其中募集资金 44,525,571.31 元,收到的银行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77,939.58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 65,124,790.28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046,626.4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8,171,416.7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
《管理制度》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第二次修订。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四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海通证券、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慧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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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
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0128011000011736 100,568,119.76 68,171,416.71 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5448969080060 - - 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32908299810117 72,468,032.78 - 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81180100100064665 31,497,54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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