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46:50 股吧网页版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原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邮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JIDACOMMUNICATION(PHILIPPINES)INC.、深圳丝路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文思数智(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吉鸿志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吉鸿志新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吉鸿志新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鸿志新三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资金活动、采购活动、销售业务、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主要评价范围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以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架构,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各机构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权责边界,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工制衡机制,保障各治理机构规范运作,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公司法》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治理实践需求,2025年7月,公司依法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其全部法定职权,提升监督专业化、高效化水平,优化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2、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经营管理情况,合理设置了组织机构、部门及
岗位,明确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权责分明、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目前设有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部、计划经营部、证券部、审计监察部、战略风控法务部、投资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多个设计分院,各职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