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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4:41 股吧网页版
雄塑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沙辉,男,出生于 1979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
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客观谨慎地研究各项议案,慎重地投出赞成票,没有投
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 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召开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 的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提出合理性意见,认真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严格履行决 策程序。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第十二次共计 8 次会议,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对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积 极充分地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 和监督工作。

3、战略委员会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第四次会议,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核查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议表决: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 2024.2.5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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