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20:41:10 股吧网页版
国瑞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龚瑞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3,943,52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3%)的股东龚瑞良先生计划在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827,0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龚瑞良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龚瑞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943,52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业绩承诺补偿的履约保障及资金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送红 股;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8,827,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从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止);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龚瑞良先生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主要如下:“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的 24 个月内没有减持意向,如果超过上述期限后拟减持股票的,承诺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相关减持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龚瑞良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以及《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龚瑞良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龚瑞良先生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龚瑞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龚瑞良先生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龚瑞良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龚瑞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