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事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工作建
议。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情况,如关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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