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
期已经届满,长城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主要办公地址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林颖、高俊
项目联系人 林颖
联系电话 0755-83515551
是否存在更换保荐代 否
表人或其他情况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02
注册资本 58,186.343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 号飞荣达新材料产
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 1215 号飞荣达新材料产
业园
法定代表人 马飞
实际控制人 马飞
联系人 马蕾
联系电话 0755-8608316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5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长城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飞荣达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对有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发行人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
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4、持续关注发行人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或发生资金占用等事项;
5、定期对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
检查报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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