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飞荣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4 号)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7,430,883 股,每股
发行价格 14.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4.89 元,扣减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16,256,273.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43,721.23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67,430,883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916,312,838.23 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7,537.2831 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根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9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总额
1 新能源相关器件建设项目 1,051,174,600.00 798,243,726.26 191,249,395.96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185,499,994.97 186,084,331.58
合计 1,251,174,600.00 983,743,721.23 377,333,727.54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将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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