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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0:15:41 股吧网页版
飞荣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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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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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在合作期间保持了良好沟通,未存在任何意见分歧。立信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已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避免长期合作可能产生的潜在审计惯性,公司决定进行审计机构的合理调整,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公允性与严谨性,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及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决定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了具体情况,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
公证天业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变更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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