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实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控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三、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和评价方法
(一)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选择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将重要子公司全部纳入评价范围,评 价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 发、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小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抽调的相关人员一起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采用个别访谈法、专题讨论法、穿行测试法、实地查验法、重新执行法、抽样法、比较分析法等方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法人治理和组织构架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和企业章程,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细则。此外,公司还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部信息传递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2024年度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内部控制的实施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内控审计部每年制订审计计划、根据计划开展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包括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运行进行检查,汇总缺陷并向管理层汇总,对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重要项目、重大项目或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形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人力资源管理
本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了人力资源的政策和管理流程,对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事动态、考勤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培训的计划,以确保经营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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