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07:23 股吧网页版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煜辉)-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煜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期间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刘煜辉,1970 年 10 月 26 日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
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中国社
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高
级访问学者;200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任立昂技术独立董事;兼任天风证券特邀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财富管理 50 人论坛(CWM50)成员,人民币交易与研究论坛学术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资产管理特聘专家顾问;现任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副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并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否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股东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和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