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本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2025 年 2 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就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胡本源,1974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财政部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第四批)。1995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新
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负责学院行政工作。2020 年 2 月至今,为新
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会计与公司治理、审计理论的研究;2018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
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6 6 0 否
2025 年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现场方式出席了股东会。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未投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推选我作为召集人召集并主持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和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集并参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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